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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车追尾我的车,交警划分我无责,对方全责。我对赔偿金额不满意!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 2019-04-05 00: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是追尾者全责,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被追尾者只有一个交强险的无责赔尝。这无责的赔偿是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险公司代赔。座位险只是赔车辆座位上的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1、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应该给当事人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就是责任认定证明。
      
    2、对车辆造成的损失,应该按照规定进行修复,并无其他折旧赔偿。
  • 轿车追尾事故处理:立刻报警,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拍照。
    一、出现交通事故后应该要:
    1、明确责任
    若肯定负责任,则向保险公司报案;若肯定不负责任,则不必报案。因为这将决定您明年续保时能不能得到安返。
    2、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及对方的车到您的保险公司。
    (2)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3、定损
    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员以确定修理项目和费用,并给您一张《定损单》。
    注意:不要遗漏修理项目;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
    4、修车
    (1)将车、《定损单》一起交修理厂。修理厂按《定损单》修车,并给您一张《提车单》作提车证明。
    (2)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均须盖修理厂公章)。
    5、开事故证明
    修完车后,带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通队结案。结案后,您得到一张《事故证明》(盖交通队公章),并拿回自己被扣证件。
    6、递交单证
    《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赔款结算单》,均交保险公司理赔部。
    7、领赔款
    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 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后,对方如果不承认,可以搜集其不承认理由的相关证据,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起复核。如果没有提起,那么无论对方是否承认,事故责任认定书便为既定事实,没有什么可说的。
    如果涉及赔偿问题,可以走诉讼程序,一般法院会以事故责任认定为准。
  •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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