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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会坐牢吗?

债务追讨 2024-01-17 1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是有可能被拘留的,如果是民事借款合同诉讼,若存在妨碍司法程序之行为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可能拘留最高十五日。若是刑事诉讼的,如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等等,根据情节会涉及拘留、有期徒刑及罚金等刑罚。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高利转贷罪,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骗取贷款罪,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
    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 金融合同纠纷不一定会判刑。需要先明确金融类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性质,如果只是普通的民事借款纠纷,不会涉及刑事责任也就不会坐牢。如果金融类借款纠纷已经涉及到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等刑事犯罪行为的,则可能会被判处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当事人因金融借款合同与他人发生纠纷,一般属于民事案件,是不会坐牢的;若借款方的目的是骗取贷款,则可能构成犯罪。《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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