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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起交通事故受害者,事故认定对方全责,我方无责,在事故后两天车方已提车,医药费车方垫付,现在出院已俩月,肇事者不沟通协商赔偿一直在拖延,现在想问一下,1理赔清单只有肇事者才有权申请和查看吗?为何我要保险公司不给?2保险公司为何一直想让我绕过车主的医药费光起诉误工护理等费用?起诉保险公司不起诉车主吗?有什么区别和用意?对我有什么影响?律师和诉讼费保险公司会出吗?保险公司理赔只有总的一半还少,起诉可获全额赔偿吗?我胜算多大谢谢…为何我要保险公司不给?2保险公司为何一直想让我绕过车主的医药费光起诉误工护理等费用?起诉保险公司不起诉车主吗?起诉可获全额赔偿吗?

保险纠纷 2019-04-14 13: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只是与肇事者存在理赔的问题,而受害者的费用是肇事者自己出,这个是受害者和肇事者没有协调好!虽然肇事者不满归不满,肇事者把受害者的医疗费用和营养费全当做保险公司的责任,其实最主要的问题是协调问题,实在不行就有司法途径。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六条规定,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 交强险赔偿程序: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10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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