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企业破产债务清算流程有什么

破产清算 2024-01-17 1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破产法》相关规定,公司破产清算债务的清算流程如下:
    第一步: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
    第二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同时指定管理人。
    第三步: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二)受理日期;
    (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四)管理人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五)债权人和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第四步:债权人申报债权,
    第五步:召开债权人会议:将管理人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第六步:执行通过后的方案;
    第七步:按照法定顺序清偿破产债务。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 清算企业破产债务的程序是:
    1、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管理和清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其行为;
    3、破产财产分配由清算组提出,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执行;
    4、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成后,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止,未清偿的债权不予清偿;
    5、清算组向破产公司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 企业破产清算流程如下:
    1、管理人制定破产财产变价计划,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2、以破产财产按顺序偿还债务;
    3、制定破产财产分配计划,经人民法院批准后,由管理人执行;
    4、分配完成后,裁定终止破产程序;
    5、管理人员从破产程序结束之日起10天内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第六十五条
    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九项所列事项,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十项所列事项,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对前两款规定的裁定,人民法院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上宣布或者另行通知债权人。
    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
    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多次分配的,应当公告本次分配的财产额和债权额。
    管理人实施最后分配的,应当在公告中指明,并载明本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
    管理人依照前款规定提存的分配额,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的,应当交付给债权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七台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