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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同居法律效应

同居 2024-01-17 19: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同居婚姻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受法律保护的婚姻需要结婚需要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同居婚姻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受法律保护的婚姻需要结婚需要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同居婚姻没有法律效力。未办理婚姻登记的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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