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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与开除员工的区别是什么

无故辞退 2024-01-18 12: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解雇员工的行为。辞退有可能是员工违纪、公司经营发展困难或者公司更换职员等原因。开除是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存在违法乱纪行为但屡教不改的员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处分。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第四十一条


    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公务员法》第六十二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用人单位开除员工的,一般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辞退员工的,无正当理由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辞退和开除有下列区别:辞退的对象是普通的劳动者,开除的对象是从事公共事务、行政事务的人员,例如公务员;以及辞退是一种普通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而开除是带有处分的性质。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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