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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结婚四年,有个儿子,现在分居半年,外界谣传她怀孕了,她提出离婚,我同意协议离婚,晚上在她亲戚家见到她本人,她穿着运动裤,上身穿的衣服大,晚上我只能看见她的肚子大,说好第二天在民政局办理手续,她人没有出现,消失了,我到法院询问,我没有证据证明她怀孕了,也找不到她人,法院的人告诉我一方不出现,半年也会判离,请问我该怎么办?我和妻子结婚四年,现在分居半年,她提出离婚,我同意协议离婚,我没有证据证明她怀孕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4-07 15: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必须是因为夫妻关系不和而分居,因为工作原因、求学原因分居不是《婚姻法》上的分居,比如夫妻因为工作原因分居在不同城市,分居时间再长也不能算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又比如一方出国留学或工作,这仍不算是《婚姻法》规定的分居;只有因为夫妻感情不和产生的分居才算是《婚姻法》上规定的分居。
    一般来说,如果在一个城市工作而分居,就视为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比如明明家里有房住,但是一方外出租房,从情理说不过去,一般认定为属于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
    对于因为工作原因分居两地,又存在感情破裂情形的,就很难举证是因为夫妻不和而分居的,为了证明是夫妻感情不和,最好先起诉一次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过一年再起诉一次离婚,因为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的,继续分居一年,第二次又起诉离婚的,经过调解无效应判决离婚。
    也就说说,因为工作原因分居造成感情破裂的,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功,起诉离婚要分两步,这样第二次才可能判决离婚。
  • 双方同意,协议离婚。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n起诉离婚的手续(过程)如下:nn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nn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有经常居住地的,也可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要出具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nn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n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n  
    2、户口本;n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n  
    4、结婚证。
  • 你好,鉴于您的实际情况,建议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分居两年只是认为为“夫妻双方感情却已破裂”的情形之一,还有很多种其他的情节或者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达到离婚的目的,比如现在起诉被判不准离婚的话半年以后再次起诉一般情况而言也可以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建议您咨询相关较为信任的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为您出谋划策,愿意为您提供尽快解决问题的思路。
    请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 分居半年并不是判决离婚的理由,法律上并不支持自动离婚。主要是双方之间的关系,如果之间的感情破裂,分居只是一个可观的条件,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只要双方同意情况下。如果您要是诉讼离婚的话,法院会判断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才决定是否判决离婚,如果双方分居达到两年以上的话,会作为判决离婚的一个理由。
    离婚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判决离婚。
    分居两年只是法官在判决离婚的时候判断夫妻双方是否感情破裂的根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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