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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司发工资不发工资条,乱扣工资?

讨薪 2024-01-18 2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属于劳务派遣关系用工单位也不能乱扣工资,公司乱扣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投诉: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部发布的法律依据:《工资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劳动者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克扣工资、降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依法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数额向劳动者发放工资,不得克扣、拖欠。
    《劳动法》第五十条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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