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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出生证明,现在孩子在奶奶的户口簿上,怎样才能把孩子转到父母的户口簿上

其他 2024-01-19 09: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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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孩子户口按照如下程序才能转到母亲处:1、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向女方户籍登记中心申请准迁,领取准迁证;2、当事人前往子女现在的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注销户口;3、前往母亲户籍所在地申请户籍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孩子户口按照如下程序才能转到母亲处:1、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向女方户籍登记中心申请准迁,领取准迁证;2、当事人前往子女现在的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注销户口;3、前往母亲户籍所在地申请户籍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父母要为无出生证明的孩子补办出生证明后才能为其办理上户手续,如果父母补办好了出生证明,那么应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母携带孩子的出生证明、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户口本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工作人员经审查后认为孩子符合上户条件的,依法为孩子办理上户手续。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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