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想请问下,按揭贷款买房时,按揭以后购房者手里有什么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凭证吗?

离婚 2019-04-30 07: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 一、按揭买房基本条件
    1、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已与公司签订了《市商品房预(现)售房买卖合同》,根据个人信用情况,并已支付了银行规定的首付款比例,较低为30%以上;
    3、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
    二、按揭买房提供资料
    1、购房人与公司签订的《市商品房预(现)售房买卖合同》、30%以上房款收据;
    2、购房人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3、购房人收入证明(银行提供置于售楼处)。
  • 按揭房子出售需要哪些手续
    首先跟贷款银行了解抵押的房子能不能做转按,可以的话,你尚欠银行的钱就直接转到要买房子的人那里了;如果买房子的人不想做按揭(就是跟银行继续做房贷),也可以办好转按之后直接还清银行的钱,那他可以不必负担贷款利息。
    办好转按之后就可以进行交易了,当然,收到卖房子的钱是已经扣除欠银行的款项的。
    如果贷款银行不允许做转按,只能看看能不能找到担保公司代赎契(也就是还清欠银行的钱啦),当然担保公司不会是雷锋,会收取一笔费用的。
    如果连担保公司都找不到或者说找到的担保公司不肯代赎契,那只能自己想办法筹钱赎契,赎契后等于是取消了原来房屋的抵押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房屋才能进行交易。
    买房时若不按揭,签房屋买卖合同时里面约定到房产交易过户同时买家要把剩余购房款给卖方。如要按揭,那看买家是自己去银行办理按揭贷款,还是找的贷款中介或公司办理的贷款。
    按揭房是指上家通过按揭购买、贷款尚未还清的商品房。按揭房的主要特征是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产权人不得擅自出售房屋。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丽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