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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租户有违法行为,房东有权终止合同,让租户搬走吗?

房屋租赁 2024-01-19 13: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房东不可以违约让租客搬走。租赁房屋时一般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与承租人要约定租赁的期限,租赁合同未到期的,房东一般不得要求承租人搬走。但如果承租人存在不支付租金、不按约定使用房屋等情形的,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法律分析:有权。警告一次无效的情况下,房主可以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因为这是做为房主的权利,如果房客不配合可以报警处理,督促房客搬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有权。警告一次无效的情况下,房主可以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因为这是做为房主的权利,如果房客不配合可以报警处理,督促房客搬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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