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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我离开了,之前在公司垫付的钱,他们一直拖着不给,这个怎么办啊

讨薪 2024-01-19 1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诉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遇这样的情况要做好以下几点:1给老板打电话的时候注意录音,电话中详细说明拖欠工资数额,以及老板拖欠工资事实2告知老板,如果3天内不还钱将向法院起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3直接向劳动局投诉举报4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 给单位发一份解除通知,可以用邮政ems邮寄,理由是单位拖欠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38条,属于员工无过错解除。单位收到你就可以离开了。然后根据劳动合同法46条47条主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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