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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在外判缓刑6个月 今年缓刑结束了没几天我又犯罪了 和别人打架动了刀子 现在得到对方的谅解书 请问我还能判在外的缓刑吗??去年的缓刑属于毁坏他人财务今年缓刑结束了没几天我又犯罪了 现在得到对方的谅解书 请问我还能判在外的缓刑吗??去年的缓刑属于毁坏他人财务

刑事辩护 2019-04-09 07: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如果仅造成轻伤,在认罪态度好、取得受害人谅解的情况下,可争取从轻判处一年以内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没有前科,还可争取判处缓刑。法院在量刑时,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和刑法的相关规定,同时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是否得到受害人谅解等情节,如果具有从轻情节的,法院判刑时会依法从轻判处。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缓刑的必要性具体如下:
      我国刑法第72条对缓刑作了规定:“对于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需执行。

      在刑法理论中,缓刑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缓刑适用于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具有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刑罚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未成年犯缓刑是人民法院对未成年犯罪人适用缓刑的刑罚制度,即人民法院对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未成年缓刑是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刑事政策的体现,体现了专门机关和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司法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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