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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想离家出走,我的父母说他们会报警说我失踪了。我该怎么办?是不是被迫把它带回来?

知识产权保护 2024-01-20 11: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离家出走不会立案,但是失踪可以立案。当您的家人突然失去联系或者下落不明,您可以报警,由走失地派出所受理,无法判明走失地的,最后出现地即走失地。受理后公安机关将以内部下发协查通报等形式予以查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离家出走联系得上,不可以报警。成年人出走,并且可以联系上,警察是不会受理的。公安机关对失踪案立案须具有以下六个方面的显著特征:1、失踪现场有明显被侵害痕迹的;2、人与机动车同时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3、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4、失踪人员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6、失踪原因不明、超过3个月未归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公民下落不明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具体如下:(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产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终结之日起计算。只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死亡申请的,人民法院才能依法作出死亡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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