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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暑假工,一开始同意做30天,现在工期推迟了几天,家里不能继续做,然后说那个月的工资不能得到,这种情况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讨薪 2024-01-20 1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暑假工的工资一般都是暑假结束后一次结清,如果迟发工资,拖欠工资,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 暑假工做几天都是有工资的,可以不想做的时候可以通知用工方,要求用工方支付工作时间内的工资,如果用工方不支付的,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暑假工做几天都是有工资的,可以不想做的时候可以通知用工方,要求用工方支付工作时间内的工资,如果用工方不支付的,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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