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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了车祸,对方对此负全部责任。现在我的鼻骨粉碎性骨折,上下嘴唇缝了很多针,右眼植皮。造成毁容。我今年29岁。我应该为这种伤害赔偿多少?非常感谢。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21 01: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祸鼻子骨折的赔偿标准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造成残疾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法律分析:具体还需要鉴定后的赔偿不过可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面部大面积擦伤,可以咨询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可以评定伤残,若涉及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即使不能达到伤残,但影响外貌,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赔偿的范围,比如修车费、误工费等。如有人员受伤,还有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受伤人员构成伤残的,还应该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及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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