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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本人签字,然后去交警队的处理的人不识字,签了可以复核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21 0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的情况勘查、鉴定,给出的关于责任划分的证据。签字只是代表当事人签收,不签字不会影响它作为证据的效力。事故双方在认定书上面签字也并不是代表责任认定书上面写的内容就不可更改了。如果对交警出具的认定书不服,或者有异议,当事人可以向原办案单位或者上级的公安交管部门申请行政复核。但行政复核有效期短,必须在拿到认定书的3天内就提交申请。如果延误时间,一旦超过3天就没有机会复核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法律分析: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也是有效的证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的情况勘查、鉴定,给出的关于责任划分的证据。但是如果对交警出具的认定书不服,或者是有异议的。当事人是可以向原办案单位,或者上级的公安交管部门,申请行政复核的,也就是说,这个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是可以修改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了字不服怎么办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后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复核。事故发生后,交警到现场勘查后,划分了责任,并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拿到认定书后,觉得还有新的证据,证明责任划分的不合理,就可以直接找交警队要求复议。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二、交通事故行政复议程序是什么
    1、审查认定书认定的事故的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
    2、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4、手段:书面审查,必要时可以聆听当事人意见;
    5、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6、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7、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8、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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