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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撞了我的车辆,但没有赔偿停车损失,怎么向法院起诉呢?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21 1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交通事故车损怎么起诉对方1、交通事故车损起诉对方流程如下:(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原告委托的律师介入,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起草起诉状,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2)立案审查,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二、车辆出交通事故后怎样理赔1、通知投保的保险公司;2、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3、受理申请后,准备相关的理赔材料并提交;4、核定保险责任后,签订赔偿保险金的协议,支付赔偿金。
  • 车被撞了起诉对方的方式如下: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4、不符合立案条件等。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哪些材料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2、交通事故证据材料,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等;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 被车撞了对方全责,但不赔钱的,当事人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要求对方赔偿,此时不赔偿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另一方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五十二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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