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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头婚,A离过婚,婚前有个儿子判给A,我跟A结婚后生育一个女儿,现在我又怀孕了,能不能办准生证,算不算超生,会不会罚款?我跟A结婚后生育一个女儿,现在我又怀孕了,能不能办准生证,算不算超生,会不会罚款?

离婚 2019-05-22 09: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
    (2)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 在男女双方的户口所在地办准生证都可以,以下是以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为例。如果孩子想在哪里落户就最好在哪里办。
    1.女方户口所在地的镇级以上计生办出具女方初婚未育未抱养证明,当然有些地方还需要男方那边先出具类似的证明才可以。
    因为夫妻双方都不在家乡很难证明。
    2.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孕检证明,即医院的怀孕报告单,上面最好有预产期日期,有些地方不需要,只要证明怀孕就行。我是在怀孕两三个月的时候办的。
    4.女方1寸照片若干张
    5.缴纳200元计划生育保证金,生后做了结扎的可凭证还钱。不知道是不是全国都如此。
    这些证件都齐全了就可以去男方户口所在地的镇级计生办办理准生证了,当场办好的,估计还要一些手续费吧。
    然后就拿到一个绿色的小本本,大功告成。可以让别人代办。
    如果你是在外地上班,但是户口在老家,那么只能在老家办,当然可以在外地生了。

  • 1、如果双方都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初婚初育,办理准生证是不会有问题的,还是建议在怀孕三个月左右带齐相关资料到部门办理即可。
    2、对于未婚先孕的女性,为了宝宝顺利出生,一定要先办理好结婚证,然后拿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婚育证明、本人照片、孕妇保健手册,到社区居委会进行办理,准生证由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核发。如果是在农村,则应去村(乡)镇二级机构进行办理。
    3、在外地工作的流动人口,应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准生证。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条件包括:
    (1)必须男女双方安全自愿
    《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男22周岁,女20周岁,是我国现行的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线。
    法定婚龄具有强制性,违背法定婚龄结婚的行为,为违法行为。如虚报结婚年龄欺骗登记机关,或不足法定年龄的事实婚,均属违法婚姻。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已有配偶的,不予登记。
    即要求结婚的人,只能是未婚男女,丧偶或离婚的男女。只有无配偶的人,才具有结婚的条件。要求复婚的,也必须是双方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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