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 请问一下:本人法院拍卖了一套房,房款已结清,需要几个工作日领钥匙和办理房产证!

房产纠纷 2019-04-18 14: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只有一处已设定抵押的房屋时,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以“以小换大、小差换好、以远换近,但不能从有到无”。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规定,法院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6个月的宽限期。
    该6个月的宽限期对当事人需求临时住房提供了法律保障。
  • 如何买法院拍卖的房子?  首先,拍卖的房屋产权要清晰,过户不会有任何问题;  其次,拍卖的价格比较合理,如一些房屋的起拍价仅为市场价的七成至八成,超过起拍价就可成交。  委托拍卖的房屋,拍卖公司首先要对房屋的权属进行严格的审查,然后再同委托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经拍卖所得的房产办理产权时需提交房屋权属证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拍卖协议,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委托书。  除此之外,还需要提醒的是委托拍卖的房屋如设有抵押权的,应先注销抵押权;法院委托拍卖的,要提交法院委托拍卖函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对于拍卖的房屋,交易手续费需双方缴纳。  消费者竞买时要掌握以下要诀:
    一、了解所竞买房产的权属状况。
    二、了解房屋的面积、结构、配套设施、周围环境。
    三、竞买人可选择两个以上的标的竞拍。
    四、了解拍卖机构能否提供按揭贷款服务。
    五、要反复比较判断该房产的价值,以确定适当的心理价位。
    六、注意选择合法的房地产拍卖机构。
    七、有必要对拍卖房进行实地考察,掌握第一手资料。
  • 办理房产证需要如下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备注:如果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如果办理房产证是已婚的购房人则另需要如下材料: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如果办理房产证是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则另需要如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新房办理房产证流程如下:
    (一)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
    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揭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