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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了,公司四五天还不结算工资,可以去告吗

讨薪 2024-01-23 1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辞职后单位不结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劳动局投诉,由劳动局责令单位及时支付;对投诉结果不满意的,可以依法去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结果的,可以及时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辞工到期公司不结算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离职当天算工资。离职的最后1天,无论是在正常工作还是在办理离职手续,办理工作交接,都是应该计算工资的。



      如果公司不支付工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劳动行政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并且作出了审查之后,确认属于拖欠工资的情况,就会责令老板支付员工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同时还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给员工。



      2、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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