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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姐姐的婚姻领导不批准我请假这种我这种符合劳动法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23 1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期间是否可以请假,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是否批准还需要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劳动者在递交书面辞职材料后有权利请假,但是公司同样有权利做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意见。如果劳动者认为公司违法,可以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或者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 法律分析:辞职期间是否可以请假,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是否批准还需要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劳动者在递交书面辞职材料后有权利请假,但是公司同样有权利做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意见。如果劳动者认为公司违法,可以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或者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 事假和年休假单位领导可以不批,但年休假单位不批需补足当事人未休年假的工资;病假、婚丧假、产假员工依法享有,单位必须给批。法律依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一九八0年二月二十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发布 [80]劳总薪字29号)》第一条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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