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侵犯了肖像权,对我侮辱诋毁

肖像权 2024-01-23 14: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侵犯肖像权和名誉权,如果到法院起诉得,且侵权事实存在的,法院一般会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还会判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千条
    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 认定侵犯肖像权,不是看什么样的照片,而是看行为人的使用目的。只要是以营利为目的,并且没有得到其他的民事主体同意的情形之下的行为,就属于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侮辱照片也属于侵犯肖像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侵犯肖像权的情况下,可以报警,使用法律的手段要求对方停止对你的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肖像权是公民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具体来说,肖像权就是肖像权人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处分的权利及禁止他人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肖像的权利。《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兰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