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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离职后最后一个月没有缴纳社保。如何处理。

社会保险 2024-01-24 1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入职当月公司未缴纳社保可否要求赔偿分两种情况:1、入职时间在当月15日之前,当月会缴纳社保;不缴纳可以要求补缴当月的社保。2、入职时间在当月15日之后,则在次月缴纳可以在次月缴纳社保;合法,可以不予补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只要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就应该参加社会保险。
  • 1、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在职员工参保办理社保。2、如果公司确实扣取了你们的社保金,你首先拿身份证到公司所在地社保局查询看是否有为你们参保缴纳社保。3、到社保局查询后,确实是扣取社保金而没有缴纳时,你们可以先找公司领导查询原因,并说明公司目前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要求公司尽快为你们办理社保补缴手续。4、如果公司拒不为你们办理补缴手续,你们就可以拿工作证、工资单等有关能证实你们是该公司员工的证据,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社保局投诉。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 如果劳动者有出勤满15天,用人单位应当在当月为其缴纳社保。  离职当月应当正常参加社保,而从次月开始暂停其社保缴费。  社保依据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记录确定停保时间,当月生效的法律依据:《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那么当月也应当按照正常情况为员工参保,即便是其只有一天的上班时间。  二、单位不缴纳社保怎样处理  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的,根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需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同时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所以,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不交社会保险的情况,应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人社局咨询、信访、投诉。  三、员工自愿不交社保单位能同意吗  不能同意,这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缴纳社保的费用作为员工的福利直接作为工资的一部分予以发放,他们实际上涉及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社会保险是否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约定的问题。意思自治、平等协商是一大基本原则,但这种自治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不管是签到劳动合同还是书面承诺书,双方虽然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但是由于协议中有关社会保险的内容违反了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从而导致双方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无效。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法律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使劳动者主动提出要求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劳动者虽主动要求用人单位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并作出书面承诺,但会有最终会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故公司把相应费用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而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将给公司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另《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也即意味着公司仍应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针对公司以前发给劳动者的那笔社保费用如何处理的问题,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因此,公司在履行法定义务后可依法要求劳动者退还已实际支付的相应费用。  另外,我们还应看到缴纳社会保险不光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劳动者也是责任的主体。我们知道,权利是可以放弃的,法律不会干涉,即是说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可以放弃,但是对于义务,就必须履行,无权放弃。因此,即使劳动者不想参加社会保险也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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