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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快递在上个月7月29号买的到八月三十一号到,有两个快递是配送范围超了,我本想问一下情况,谁知道快递员不接电话,客服也是直说催一下退款的话说正在配送,一直到现在八月九号也没解决,这个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4-01-24 13: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通过快递单号,联系快递公司或者快递员,确认快递的签收人和快递动向。
    2、联系卖家进行核实,通常这种情况是快递公司提前录入签收信息,货物随后送达。
    3.物流公司一般会在48小时内电话回访进行处理,请耐心等待。部分快递公司未开通投诉入口,请咨询商家或快递公司核实反馈,如果的商品一直没有收到,可以及时申请退款。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第二十六条 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属于进出境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海关和检验检疫手续。 快件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属于信件,自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6个月无人认领的,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二)属于信件以外其他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
    (三)属于进境快件的,交由海关依法处理;其中有依法应当实施检疫的物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处理。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 快递一直末揽收处理方法:
    1、联系商家的客服,询问情况,然后让客服催促。
    2、可以直接办理退款。
    3、查看承运快递的公司,给其客服部打电话反应情况。
    4、可能是物流没有及时更新,大家可以定期刷新物流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 法律分析:一旦发现快递没有按照地址投送时,可以第一时间联系快递员,问明情况是怎么样的,如果快递员没有办法做出一个明确的回应,或者是说就是不按地址投送,可以直接打快递客服电话,投诉这名快递员,要求客服介入去处理这件事情。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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