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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已经租出去了,但没有签订合同,现在房东要卖房子,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4-01-24 14: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房东没给合同可以向房东索要,暂时无法取得原件的可以要求房东提供复印件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章;房东拒绝提供的可以要求房产管理部门介入,拒绝订立的可以视为不定期租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一、租期未到房东卖房子怎么解决1.一般可以和房东协商,如果解约的话可以要房东赔偿一定的违约金,房东赶人的话可以报警或是起诉。要注意的是房子的买卖不会破坏已有的租赁合同,房子卖出去后只要还在租约内,租客就能继续住。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房子租期没到房东要卖房的,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若租户放弃优先购买权,认可根据租赁合同继续居住,具体搬离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或双方协商。根据《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住房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三、既然签过合同,你的权利(合同期内房子的使用权)就可以得到有效保障了。而合同的内容挺具体的,所以处理起这些问题也很方便。1.房子使用权受保护,房屋出租期内,房子的主人也不能随便进出。这侵犯了你的隐私权。2.有效。房子出售后合同自动过户(不过我劝你还是和新房东重签合同比较好),如果退房找新房东。3.这个,他们不可以在不告知你,不先处理好你的承租合同问题前就进行过户。而,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当场就告诉来看房的人,这房子的承租情况。这也是对新房东负责。4.房东有房子的所有权,她可以卖房,而且只要新房东继续执行合同,就没有人违约。兄弟,你如果想让别人遵守合同,自己也得严格执行合同嘛。5.关于换锁,如果租住协议上有规定的,从规定;没有的话,就按照行业惯例,可以换锁。这是为了保障你的人身财产安全,不违法的。6.她带人看房本来就要经过你的同意。
  • 建议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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