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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深圳市搬到中山不愿意去把我安排在深圳的分厂分厂也不愿意去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25 05: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
  • 深圳搬到东莞,工作地已经发生改变,你可以选择不同意,让公司继续在深圳安排工作,安排不了的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如果同意到东莞的话,工资社保都是按照东莞那边规定。法律依据:

  • 你好,深圳中院对这个问题有明确规定,企业在深圳市内搬迁的,员工应当服从管理安排,如果员工不去的,视为自己离职,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如果企业从深圳市内搬迁到市外,员工可以不去,企业逼迫员工去的,员工可以自己离职拿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
    八十、
    用人单位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搬迁,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用人单位由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向深圳市行政区域外搬迁,劳动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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