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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小区门口商铺擅自站公用停车位,要向什么部门举报?

业主维权 2024-01-25 06: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住建局物业管理科投诉,要求立案查处
  • 一、商户不让在门前停车怎么投诉
    1、商户不让在门前停车投诉方式如下:
    (1)商家没有车位的使用权。如果商家把市政道路规划的停车位变成自己的私人车位,那么这种情况可以直接致电城管投诉;
    (2)商家获得管理处批准使用的车位。这种车位就不能投诉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二、违章停车行为的处罚标准有哪些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2、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3、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
  • 投诉停车场最有效方法是拨打市民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一般正规收费的停车场管理人员,无权不让车主停车,这种行为属于违规行为。可以向他们的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一般都会有相应的答复。
    停车场归什么部门管理
    1、单位或者个人需要临时占用停车场作为非停车之用时,应征得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2、改变停车场的使用性质,须经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
    3、如果是普通地下停车场,小区单位内停车场归物业公司管理或者业主委员会管理;
    4、如果是公共停车场,归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管理。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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