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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和A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A将B欠A的10万元本金和按照2分钱的利息全部转让给了我。我和A口头约定由我垫付诉讼费以A为诉讼主体起诉,法院判决后由我支取B的工资款。但是哟支取了5万元后,剩余的本息款7万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A支取了,并和B达成和解协议。我如果诉讼的话是主张7万呢还是主张10万元本金从B借款之日一直到现在的本息呢?我起诉是否通知B呢?我和A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我和A口头约定由我垫付诉讼费以A为诉讼主体起诉,还是主张10万元本金从B借款之日一直到现在的本息呢?

诉讼 2019-05-31 08: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p2p借贷的利息还超过本金,法院会怎么判?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第七条、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八条、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
    此时,合同权利人一方已由一人变成数人,合同之债成为多数人之债。
  • 在现实生活中,债权人权将自己的债权进行转让,但要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在人有肯承担债务的情况下也可以将债务进行转让,但要通知债权人。无论债务或者债权进行转让都需要签订协议,那么公司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怎样写?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省____市签订:
    A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B有限公司(下简称“B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C厂,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国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以上实体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各方”。
    序 言
    鉴于:A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和C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债务承担协议》,约定由C厂承担股份公司因回购股份而形成的对其发起人A公司价值人民币____万元的负债,A公司由此成为C厂的债权人;
    鉴于:A公司拟转让其对C厂的上述债权(下简称“债权”),B公司拟受让该等债权;
    故此,各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 债权转让
    1.1 A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B公司转让债权,B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A公司受让债权。
    1.2 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是无偿的,A公司不会就此向B公司收取任何对价。
    1.3 C厂同意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向B公司偿还债务,该等债务包括本金(人民币____万元)和利息。
    1.4 C厂向B公司偿债的方式和期限如下:
    1.
    4.1 还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
    4.2 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B公司偿还负债本金的二分之一及利息(利息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B公司偿还负债本金的二分之一及利息(利息率____%)。
    上述期限为C厂向B公司付款的期限。如由于不可归责于C厂的原因导致B公司未能及时收到上述款项,C厂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B公司收到C厂的付款后,应依法向其开具发票。
    第二条 陈述、保证和承诺
    2.1 A公司承诺并保证:
    2.
    1.1 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1.2 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2 B公司承诺并保证:
    2.
    2.1 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2.2 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2.3 C厂承诺并保证:
    2.
    3.1 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2.
    3.2 其自愿并有能力按照本协议约定向B公司清偿上述债务,并愿意以其拥有的____平方米的房产所有权作为向B公司履约的担保,担保协议由双方另行签定。
    第三条 违约责任
    3.1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第四条 生效
    4.1 本协议于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第五条 适用法律
    5.1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六条 其他规定
    6.1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6.2 本协议构成各方有关本协议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各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协议、谅解和/或安排。
    6.3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4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三份,A公司、B公司和C厂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A公司(公章) B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__ 授权代表:__
    C厂(公章)
    授权代表: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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