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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拖欠20天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 2024-01-25 0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客拖欠租金处理方法如下:1、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根据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2、恶意欠租,出租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4、采取诉讼途径追讨租金出租人可以采取诉讼的途径并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诉讼保全,由法院对承租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 租客拖欠租金的处理:1、房东或出租人首先可以向承租人催缴,使租客尽快缴纳租金;2、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出租人还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拖欠租金处理如下: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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