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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 我有丈夫的 外面有男人了 我现在是怀孕了 这样小孩生下来会不会重婚罪啊 跟这个人没有领结婚证的我有丈夫的 外面有男人了 我现在是怀孕了 这样小孩生下来会不会重婚罪啊 跟这个人没有领结婚证的

离婚 2019-04-23 17: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重婚罪是指配有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包括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与女方是否怀孕是否生了孩子没有必然的联系。
  •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法律上的重婚是指您朋友的老公在和您的朋友领取结婚证以后又和其他的异性一起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领取了新的结婚证的情况。
    事实上的重婚是指您朋友的老公在和您的朋友领取结婚证以后,虽然没有其他的异性一起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领取了新的结婚证,但是与其共同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的情况。生下孩子并不是认定重婚的依据,关键是您朋友的老公有没有与该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对外以夫妻名义交往,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如果不符合这个标准的,那么不构成重婚。
    从您的描述来看,如果您朋友的老公只是与他人发生婚外情,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没有以夫妻名义对外交往的,那么不构成重婚。
  • 你好 男方属于重婚罪 一般要在两年以下量刑 假如有证据证明男方有婚外情 财产男方可以不分或少分 孩子的抚养一般会判决给女方  这是具体的法律规定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重婚是破坏国家婚姻制度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证据确凿的重婚行为要依法定罪处罚,运用法律的手段,保护一夫一妻制度。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或者说前一婚姻关系仍然有效存续。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自不构成重婚。如果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已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构成重婚。但是,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被依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则构成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称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称为事实上的重婚。由于法律上的重婚不易实现,故现实生活中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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