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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孩子打架对方是轻微伤公安机关给定为寻巡滋事,受害方和我方已经和解了,公安机关还没放人,人在看守所里呆六个月了,我们应该怎么办双方孩子打架对方是轻微伤公安机关给定为寻巡滋事,受害方和我方已经和解了,我们应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4-04 20: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从原则上讲,只要人犯服刑期满,监管机关就应该立即释放。但是,具体时间应该根据监管机关的工作时间等因素进行确定。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
    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
  • 可以和解。赔偿金主要看对方的伤情和实际花费的医疗费和对方报的价格。在此基础上,让主犯的家属去谈赔偿事宜,然后其他共犯家属一起看怎么把这个钱分摊了。然后凑齐了给受害人,让受害人写谅解书。
    如果和解不了,作为从犯,判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的可能性都有,主要还是看具体的犯罪情节。建议尽快让律师介入。
  • 双方打架, 致对方都是轻伤 。双方都属于涉嫌故意伤害罪。都要受到刑事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也都要承担对方的赔偿责任。
    如果对方没有使用器械,你不属于正当防卫,双方都属于打架斗殴行为。
    如果对方使用器械,你在反抗中造成对方轻伤,则属于正当防卫。
  • 轻微伤害,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
    如果通过法医鉴定做出伤情是轻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此,如果是伤害致人轻伤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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