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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因交通事故受损,修复后车辆貶值是否有法律依据赔偿

交通事故 2019-04-15 10: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肇事车辆由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
    1、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需要双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才可以),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
    或者保险公司互赔(即本车由对方车的保险公司理赔),也是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
    2、主次责任与同等责任差不多,只是不能各自赔付或者互赔(除非保险公司能达成协议),按责任比例进行赔付,发票一样按比例开两张。
    3、全责,这是比较好处理的一种情况,以上两点都是需要报各自的保险公司。
    4、单方事故,这种情况可以不报交警(小事故,不影响道路安全),直接报保险公司即可。
    5、出现人员伤亡,赔付也与上面的差不多,超过交强险部分,由三责险赔付。
    (需提供医疗发票,进口药不赔付)
  •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适用的法律依据具体如下:《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
    一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
    减轻责任部分为10%至50%之间,法和条例均未规定,拟请高法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
  • 先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定损员进行定损,由定损员出具定损单后到修理单位维修,自己先行垫付修理费,然后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车辆损坏索赔需要的资料: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
      
    (13)、交付维修站修理。
      
    (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15)、车主签字认可。
      
    (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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