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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半年 领了结婚证并未办婚礼 同居三个月被男方起诉 要求离婚 并且返回一万七的彩礼加一枚三千二百元的戒指 需要返还彩礼和戒指嘛!我现在是被男方起诉 我是被告。结婚半年 领了结婚证并未办婚礼 同居三个月被男方起诉 需要返还彩礼和戒指嘛!我现在是被男方起诉

离婚 2019-04-02 18: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退还彩礼的三种情况
    1未办理结婚登记
    2婚后未共同生活
    3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
    2、3以离婚为前提
    ps在我国除非1994年2月1日以前在一起的,以夫妻名义同居,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称之为事实婚姻之外,之后的只能是同居,所以这里的离婚为前提,一般指的是领了结婚证,去离婚的。
    另外导致生活困难,是绝对困难,不是相对的,例如给彩礼前家里开得起奔驰宝马,给了之后只能坐公交了,这不算
  •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4.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 离婚彩礼的一些具体问题及解决
      
    1、返还范围:是不是男女双方在恋爱中所有赠送物都应返还?彩礼到底包括哪些?这是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只有解决好彩礼返还范围,才能切实维护好双方的利益。笔者认为,以下两个方面应该不属于彩礼返还的范畴:

    一、共同花费,一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部分用于共同花销,如为办婚礼宴请宾客,送礼以及平时的吃喝玩乐等,在计算返还数额时都应当从中剔除。

    二、属于赠与性质的财物。在恋爱中,男女双方为表情意,通常会赠与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是一方自愿赠与另一方的,与有无结婚目的无关,对于该类财物,赠与方不得要求返还。
  • 对方有权起诉离婚,你是否同意不影响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你们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判决是否离婚。如果离婚,婚前彩礼和两万元根据法律规定是无权收回的,但法律另规定如果结婚不满一年离婚,男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可以要求女方酌情返还,因此你应该要求居住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你生活苦难和借钱给付彩礼的证明,向法院主张要求返还,会返还你一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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