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儿子交了个女朋友,我们都非常喜欢,想买二套房子,婚后他们小两口住一套,我们住一套,因为儿子名下已经有一套房子了,还在还贷中,于是我们就把第二套房子的名字写在了准儿媳妇名下,并支付了这套房子首付,我们的本意是二人名下各一套,希望他们好好过日子,第二套房子的贷款由我们偿还。儿媳妇一分钱没出,现在儿媳妇提出离婚,违背了我们当初赠予的本意,这套房子写在她名下的房子我们还可以收回吗?想买二套房子,并支付了这套房子首付,现在儿媳妇提出离婚,还可以收回吗?

离婚 2019-05-25 20: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需要说明的是:婚后贷款购房,无论是个人支付房款还是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款,也无论是一方偿还贷款,还是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均不影响房屋共同财产的形成。
      如果离婚时贷款已经还完,双方按市场价值平均分割即可,房屋市场价以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
      如果离婚时贷款尚未还清,双方应当平均分割房屋净值,房屋净价值为离婚时房屋市场价(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减去未还款本金(不含利息)。
  • 新婚姻法规定,婚后所购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这个与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无关的。
    1.婚后购买,无论产权证怎么记载,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记在父母的名下,并且一起生活的话,而各个成员又都出了相应份额,可看做家庭共有财产,若无共同出了相应份额的证据,则认定为父母房产。
    3.如果父母仙逝,房产所有权(认定归父母所有)算作遗产,根据继承法继承,若非父母明确表明指由一方继承,则继承来的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当事人的房产是不是第二套房和离婚多久没有直接的关系,主要看当事人的名下有没有房产,当事人是想享受离婚后买二套房算首套房的待遇,那要看是不是符合条件:
    (1)当事人是否是首套房和离婚多久没有直接的关系,要看在婚姻存续间,是否以共同还贷人的身份有购买房产的经历,如果是共同还贷人,那不能算作是首套的房。
    (2)离婚后当事人的名下有没有房子产权,如果当事人的名下有产权,不管离婚多久,都不再享受首套房待遇。
  •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舟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