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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孩子早上上学被陌生人打了  打了20几个耳光  我该怎么办维护自己的权益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26 14: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被人打了可以通过报警让公安机关来处理从而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法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并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该法的目标是他人的身体权和健康权。身体权是自然人维护身体完整、控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人格权。
    自然人的人身权利最重要的是保持其人身完整性。任何破坏自然人身体完整性的人构成对自然人身体权利的侵犯。健康权是自然人的人格权,具有器官乃至整体的功能利益。健康权的目标是人体器官、系统乃至整个身心的安全运作和正常功能。
    殴打不仅是对身体权的侵犯,也是对健康权的侵犯。被侵权人的身体组织功能因殴打不能正常发挥的,是对健康权的侵犯;如果殴打已经进行但没有造成上述后果,则是对身体权的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被人打了后,应当立即报警,并要求其作出相应的民事赔偿。对于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一般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被人打了应当立即报警,并且要求打人者给予自己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向对方索要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一系列费用;
    如果对方拒接赔偿,或者双方就赔偿数额没有协商好的,被打者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打人者如何赔偿被打者。
    另外,报警后警方会依法对打人者进行处罚,如果情节较轻的,警方对打人者进行批评教育。
    如果情况相对严重的对打人者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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