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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欠条去法院可以不可以告赢

债务追讨 2024-01-27 08: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欠条一般可以打赢官司,如果当事人因为债务纠纷提起诉讼的,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和核实。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 有欠条去法院起诉不一定能胜诉。借条中只要双方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有真实的签名和手印,并且指纹看的清楚,符合借条书写规范,就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可以判决债务人还款。
    但是仅有欠条这一单独证据,在诉讼中的证据效力是相对薄弱的,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无法证明欠款发生的事由、真实性,最好还是能够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资料,比如重新签订的还款协议、对方承认借过钱的录音资料等。
    当然,如果债务人当庭承认欠款事实的存在,一般是会胜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有欠条到法院告也不一定会赢,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义务,除了欠条,当事人可以收集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来证明借款事实存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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