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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暑期工,现在在酒店当服务员。最近,老板经常强迫我休假,不给我工资。我想让老板不给我钱。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们该怎么办?

讨薪 2024-01-27 08: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向有关部门举报。暑假工不给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发还工资,并给予相应赔偿。如果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没有劳动合同的,当是雇佣关系的,可以先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律师涵催收,不行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 没有合同假期工不给工资处理如下:1、当事人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2、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拖欠工资怎么赔偿1、支付应得工资报酬的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2、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经济补偿金;3、支付1-5倍的赔偿金。
  • 暑假工不给工资,如果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没有劳动合同的,当是雇佣关系的,可以先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律师涵催收,不行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因此,暑假工不给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发还工资,并给予相应赔偿。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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