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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满两周岁抚养权在父亲一方母亲把孩子抢走了随母亲生活一段时间这算父亲不尽抚养义务吗

离婚 2019-04-15 13: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于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只父母有一定的义务和责任对其子女进行抚育以及监护的职责。包括婚生的抚养和非婚生的抚养,在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婚姻法》地二十一条第二款中,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是,需要抚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可以要求义务人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调调解。
    如果父母人仍不承担抚养义务,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看出父母应当履行自己抚养子女的义务。
  • 您好,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姻期间共同财产均分,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孩子2周岁以下的由母亲抚养,2周岁以上的判给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10周岁以上的还会征求子女的意愿。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到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一、根据《婚姻法》第36条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对于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的问题,可以归纳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处在哺乳期,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你好,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
    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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