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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上的纠纷问题,

讨薪 2024-01-27 14: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争议均属于劳动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约定发放工资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过了一年诉讼时效的,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工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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