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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转学,父母强迫我转学怎么办?

其他 2024-01-27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家长是无权利逼迫小孩转学的。不过家长都是希望小孩的发展更好的,所以家长如果选择转学肯定是有家长的借口的。建议多和家长沟通,是不是肯定只能转学,比如家长工作变动前往另外一个地方,但是不放心小孩一个人上学,就时常将小孩转学将小孩带在身边。更或者是家长觉得另外学校的师资力量教学质量学习氛围对小孩的成长更好,也会千方百计转学。学生有时候也需要站在家长的角度思考下问题,家长是对自己最好的人,虽然转学可能意味着离开朋友离开熟悉的环境,需要再次认识他人需要再次适应环境感觉很复杂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 可以转。转学手续如下:1、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2、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3、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到本区教育局联系;4、区教育局核准后安排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5、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 【法律分析】: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2.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3.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4.学生及家长持有效的转学证明、户口本、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籍卡(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等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5.外省市户籍学生准备转入公办学校,应首先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教委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在嘉定区就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及转学联系单,镇(街道)教委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准备转入民办小学,可持“转学联系单”直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由学校决定。【6.部分学校需要参加入学测试,合格之后才有可能成功转学【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211号(教育类108号)提案答复的函》二、明确了学校在转专业和转学方面的办学自主权,规范了转专业和转学程序。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有些学生在入学前,不能对自己的兴趣爱好、个性特长进行准确的把握,在大学学习一段时间后,才发现自己真正的兴趣所在,由此产生转专业和转学方面的愿望。《规定》中明确指出“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学生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这两条规定即给予学校在转专业和转学方面的自主权,也相应地要求学校制定学生转专业和转学的具体办法和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取消了学生省内转学需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程序,简化了流程,提高了效率。【【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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