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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付主要责任,对方司机付次要责任。我受伤,车辆受损。对方司机没事,车也没事。我医药费在一万元以下,请问:第一,对方的交强险赔偿我的医药费和维修费后,我自身的意外伤害险还可以赔偿吗?第二,我可以向对方的交强险提出哪些赔偿,除医药费,还有哪些?付主要责任,对方的交强险赔偿我的医药费和维修费后,还可以赔偿吗?还有哪些?

交通事故 2019-04-14 22: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强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责任限额固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根据规定,交强险最高赔付限额为
    12.2万,其中,死亡伤残最高11万元、住院治疗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
  • 只要你方有责任,保险公司就得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新交强险赔偿标准如下: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出了交通事故交强险如何赔付,  
    一、出了交通事故交强险如何赔付  交强险是国家对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实行强制保险的一项法律制度,根本目的在于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权益。被告保险公司是肇事货车的交强险承保人,事故发生时尚在保险期间内,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向受害人家属先行赔偿。  
    二、交通肇事逃逸第三责险赔否  无论肇事司机是驾车逃逸或者弃车逃逸,只要肇事车辆已投保交强险且能够确定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的,则保险公司均不得以“肇事逃逸”作为拒赔的抗辩理由。即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四种除外责任,保险公司均应依法予以理赔。  按《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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