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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儿媳父亲三人出钱造的房子,房产证写的名字是父亲,那么父亲和继母离婚后有权分得房子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1-29 0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的房子是父亲买的,并且也是登记在这一方子女名下的,那么属于父亲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如果登记的是双方的名字,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自行协商如何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父母离婚后,孩子仍有权利继承房产。父母之间关系的改变并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父母仍是子女的父母,因此,也还是父母双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离婚,产生的直接法律后果是夫妻双方基于婚姻而存在的法律上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归于消灭,不影响孩子的继承权。因此,即使父母离婚,子女仍有权利继承房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房产证上是儿子名字房子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若有证据证明该房产系双方共同财产购买,或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该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等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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