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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先打了那个男人一巴掌。没有受伤。那人没有反击。他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29 14: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打人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1、民事赔偿责任。打人者应该赔偿被打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2、行政责任。如果被打者的伤情在轻伤以下的,则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的规定,视情况予以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3、刑事责任。如果被打者的伤情在轻伤以上的,则根据《刑法》的规定,打人者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先动手一方,是打架的开头者。打人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轻则违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重则犯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分析: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对方承担以下责任: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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