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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个残疾人哥哥,现在由父母照顾。但父母已年老,也没有社保是农民。我的户口也和父母一起。我想帮哥哥申请农村低保,但是当地政府不批,说我们家不符合条件不给办理。请问我现在怎么办?我想帮哥哥申请农村低保,但是当地政府不批,说我们家不符合条件不给办理。请问我现在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19-04-28 09: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农村低保申请申请程序如下:
    1.提出申请,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2.需要民政部门、劳动部门、残联颁发的伤残证、指定医院出具的劳动能力状况证明才可以。
    3.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进行初审,初审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在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4.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入户核查,核查情况是否属实,对审批贫困户提出补助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依法发放贫困保障金。
  • 非农业户口申请条件: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三、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四、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五、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六、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七、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八、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办理流程  
    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三、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四、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五、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六、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七、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八、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 办理低保并不是按照残疾等级计算的,但可以到当地残联申请残疾补贴。
    要办理低保,必须满足一定条件,申请者家庭户月人均收入要低于户口所在地县区政府公布的低保线以下。如果符合低保条件,属于城市户口的,则可以到户口所在的社居委申请办理低保,如果是农村户口,则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办理申请手续。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村民,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居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低保待遇。
  • 低保申请程序
    户主申请:持有当地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民政部门、劳动部门、残联颁发的伤残证、指定医院出具的劳动能力状况证明;
    3、用工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性收入证明;
    4、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及承包或承租的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的耕地、山林、水面等生产资料数、质量情况证明;
    5、学生证、入学通知及学生就读学校的有关证明;
    6、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
    7、其它证明材料(下岗证、退休证、就业状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医疗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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