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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漏雨,楼上墙壁破损漏雨,开发商给修,楼上不配合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4-01-30 1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楼上漏水业主不配合怎么办
    1、楼上漏水业主不配合处理方法如下:
    (1)可以找物业处理,要求物业协调解决此事;
    (2)如果物业不管或物业的协调无效果,可以向业委会或业主大会投诉反馈;
    (3)如无业委会或业委会敦促也无效果,那可以收集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二、楼上漏水到楼下起诉流程是什么
    1、原告到法院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
    2、法院立案审查,审查只是形式上的审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标准即可,即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事实请求和理由等;
    3、法院排期开庭;
    4、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进行审理;
    5、作出判决并且宣判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
  • 房子漏雨开发商不给修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诉开发商。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 法律分析:当发现自家楼上漏水时,可先找小区物业,让他们给出意见,或让他们去找楼上的邻居,进行协商修补。也可以社区干部和警察协助解决。并应做好拍照、录像留言等证据收集工作以便告到法院后于已有利。
    如果漏水原因确为楼上造成,而楼上业主不配合或不及时维修,受损业主可以先自行找人维修,并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诉至法院,要求楼上业主承担维修费用和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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