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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工资的问题

讨薪 2024-02-02 0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应发工资而不是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是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之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应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发工资是进行了合理的扣费之后拿到手的工资。

    法律依据:

    《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 应发工资的计算方法:劳动者的应发工资=其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加上奖金、津贴补贴等;而劳动者的实发工资=其应发工资-个人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个人所得税等税费。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 应发工资包含下列组成部分:劳动者的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单位在特殊情况下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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