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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散,公司要求调岗,我不想调岗离职有赔偿吗?

调岗降职降薪 2024-02-02 0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部门解散不同意调岗怎么赔偿需要根据实际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如果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中有工作岗位的约定,单位若想调动劳动者的岗位,必须经过其同意,否则将会视为违约,劳动者可以拿着相关工作的证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劳动者应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
    用人单位部门解散,对劳动者调动岗位,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劳动合同做书面变更;如果协商不一致,劳动者拒绝变更的,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四十条(三)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部门解散的,一般也不能强制调岗。调岗应当经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如果双方在该情形下达不成一致的,公司可以依法辞退劳动者,并给予其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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