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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下班忘记打卡,但是的确上班了,也是在下班点走的,单位扣除了全勤奖,是合法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2-02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加班忘记打卡不算加班费的,一般是不合法的。只要员工能证明其加班事实的,单位应当依法向其支付加班费。如果员工在正常的工作日加班的,加班费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在休息日加班的,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漏打卡而扣工资,如果单位公示的规章制度中有相关规定,且扣除的数额合理的,是合法。对于违纪行为,单位有权作出处理;若严重违纪的,单位还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加班忘记打卡不算加班费不合法。员工能证明其加班事实的,单位应当依法向其支付加班费。在正常的工作日加班的,加班费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在休息日加班的,加班费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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