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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纠纷改找谁

房屋租赁 2024-02-03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纠纷找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他组织部门。租赁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房管部门进行投诉,投诉未能解决纠纷的可向房屋租赁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租房有纠纷可以找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所在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发生纠纷时双方可以先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投诉未果时,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处理转租纠纷,或者向房管部门投诉;投诉协商未能解决纠纷的可以租赁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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